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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通过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项监察
发布时间:
2012-10-19
9月5日,省政府节能办综合处处长朱峰、省节能监察总队奚修斌、市节能办主任陈玉庚等一行5人来我公司开展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项监察,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列入审查名单并通过节能专项监察。
据悉,此次针对全省工业固定资产项目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的专项监察,由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组织开展,旨在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遏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和过快增长,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监察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进行节能评估;是否经过节能审查;是否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强制性的前置条件;项目建设后是否经过节能验收。
通过听取公司关于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能耗量、节能评估、审查、立项及目前建设情况的汇报,监察组对项目节能审核批复的相关材料进行了现场审查核实,并一致同意公司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通过节能专项监察。 县委常委、副县长金同元,人大副主任薛兆臣,公司副总经理何睦文,项目开发部部长王荣华等陪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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