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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林嘉有肥料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


发布时间:

2014-04-23

(本报讯)近日,省经信委、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经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专家评审,认定泉林嘉有肥料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据悉,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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